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霪雨綿綿,昨兒個又從北方降下一道冷鋒,冽凜寂然的氣息,怎能不教人心生惆悵?

為了逃避情傷,丁芷藍隻身前來日本渡假,想藉由欣賞自己鍾愛的櫻花來忘卻心底無處申說的苦楚。

 

雖是櫻花季節,但上天不作美硬是把天氣弄得陰沉,偶爾狂風驟雨,

丁芷藍也只能無奈地看著多情花被無情雨摧殘。

望著那飄零在地的粉色花瓣,她就像看見自己柔情似水的心被人棄之不顧、任人無情踐踏。

 

今天起了個大早,丁芷藍有氣無力地將瘦弱的身軀倚在窗邊,眼神縹緲不定,

纖細的手指恣意地在充滿霧氣的玻璃上畫著不具涵義的圖形,整個人乍看之下像極了有體無魂的機器人。

 

發呆許久,她忽然望窗外定睛一看,她喃喃自語著:「緋寒櫻竟也被摧殘殆盡了……」

萬縷思緒開始隨著千片落櫻飄起,引領她陷入那段回憶──

    

兩年前,丁芷藍剛從大學畢業,受到受到同事殷耀的猛烈追求,她生平第一次芳心大動,

兩人也飛快地陷入熱戀。

 

隨著網路發達與數位影像的擴散,殷耀得知她對櫻花情有獨鍾,岀其不意地邀她出遊霧社。

 

「霧社」,在台有「櫻都」之稱。

 

「哇,好美喔!這裡根本是天堂啊!阿耀,謝謝你帶我來這裡,我的好感動喔。」

丁芷藍從未想過自己也能沉浸在一片真正的櫻花海下,無以名狀的喜悅在她心中鼓動著,

她只能噙著淚水,深情擁著殷耀以示她的感謝。

 

「妳喜歡就好。」

 

「不過,其實我這輩子最夢想的一件事就是到日本賞日本櫻。」良久,丁芷藍說出感想。 

 

「可是妳知道嗎?櫻花種類很多,我卻覺得緋寒櫻最適合妳。」殷耀如此說道。

 

「為什麼?吉野櫻也不錯啊!」丁芷藍隨手拾了片吉野櫻花辦埋進殷耀短黑的頭髮間。

  

「因為,」此時的殷耀有備而來,從襯衫的口袋取出了一個精緻的手工髮夾,上頭裝飾著

一朵維妙維肖的緋寒櫻,他順手將髮夾夾上丁芷藍的瀏海,含情脈脈的看著她說:

「『緋寒』這個名字很漂亮,就像妳一樣。」

 

「真的?」丁芷藍緋紅著雙頰,內心暗喜著。

 

殷耀悶聲應著,髮間的吉野櫻花瓣也正好被一陣柔風吹落。

 

風,輕撫過丁芷藍烏黑的長髮,髮絲紛亂地掩飾住她臉上的殷紅,她順勢取下頭頂上的髮夾癡癡端詳著。

 

自此之後,櫻花之中她尤愛緋寒櫻,對殷耀的情意更是無疑加深了。

   

交往一年後,殷耀說想繼續出國留學在專業領域上進修深造,小倆口濃情密意的聚在一起,

說了一整天甜死人不償命的情話,然,「快樂時光總易逝」這句話果真不錯,很快地,

前往殷耀留學地「紐約」的班機即將起飛。

 

「你在國外要多保重,身體不要著涼了,要是求學不順心可以打電話跟我傾訴,

我是你的傾聽者,絕對會給你最大的鼓勵和支持!還有…我會想你……」

丁芷藍叨絮了一大串,替殷耀打點西裝是否端上,外表上很冷靜的她,

其實只能靠著這樣不斷的說話來阻止自己不要掉淚。

 

她好捨不得他啊!如果可以,好想大喊求他不要走。

但是她不想把離別弄得感傷,畢竟這並不是生離死別,更也不想讓自己成為殷耀美好前程的墊腳石,

只好努力勉強自己不許在他面前哭泣。

 

「我知道。」殷耀放下了行李,輕執起她的手,眼神凝望著她,說:

「小藍,我也會想妳的,就只要等我兩年,好嗎?等我回來,不許變心!」

 

「我一定會等你的!」他給過她承諾,所以她願意耐心等候他的歸來。

 

女人是種奇特的生物,只要有「承諾」,她就可以傻傻地信守堅貞。

 

「還有,我喜歡妳的長髮,不准妳剪。」

 

「嗯。」她乖巧點頭,任由他帶著愛戀之情輕撫她的髮絲。

 

認識殷耀之後,丁芷藍就一直蓄著長髮,不管整理有多麼費時費工,她絲毫不曾埋怨。

因為他喜歡,所以她留長髮,相信古代「長髮為君留」的女仕,心情必然和她一樣吧!

 

「那,拜拜,我必須準備上機了。」

送君千里,終須一別,他也知道她在逞強,為了不要打破她的決心,他淡淡與她揮別就頭也不回的離去。

 

「我愛你!」直到殷耀偌大的身影走出她的視線,丁芷藍才說出一直不敢啟齒的三個字。

她知道,此刻的她早已淚潸潸,開始默默承受思念的煎熬……

   

一星期前。

 

「小藍,為什麼妳就是不能接受我呢?」程介陽一臉苦惱問著跪坐在地、臉色蒼白如紙的丁芷藍。

 

「介陽,你...不能。」丁芷藍搖頭。

她和程介陽算是青梅竹馬,多年以來都以知心相稱,他們感情很好,她也明瞭程介陽愛著她,

但她卻只認為程介陽是她的另類「閨蜜」,從沒想過他們之間會有愛情發展的可能性。

 

多年來,他並未開口向她表白過,她也就順水推舟佯裝什麼都不知道,兩人一直都心無芥蒂的互吐心語,

直到今天,避而不見的關係終究還是浮上了檯面。

 

「唉!」她嘆口氣。除了嘆氣,她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。

 

「為什麼我不能?我哪裡不能了?從小到大,我自認比誰都愛妳、更了解妳啊!」程介陽蹲坐在她

對面與她平視著。

 

「因為我不愛你啊!」為什麼他要把她逼到說出這種她不想說的話呢!這下子她頭更痛了。

 

「那妳愛誰?殷耀嗎?真不懂妳在堅持什麼,難道我對妳而言不值得信任、依靠?」

程介陽激動的握緊丁芷藍的手腕問著。

 

「反正我不能愛你!」此時的丁芷藍腦中早已無法思考,混沌一片令她煩躁,

向來輕聲細語的她忍不住狂吼出這麼一句。

 

這一吼,程介陽傻了眼,放鬆了力道。

他很清楚,小藍一直是個輕聲細語、不發脾氣的女人。

 

「妳真傻!那男人不守約定,早就在外國成家定居了,妳這輩子見不到他了,這樣還不能死心嗎?」

程介陽拿起了被丟在地上、昨日丁芷藍收到的紅色喜帖,將之攤開在她面前說:

「別逃避了,妳看到了沒?這是他的喜帖!殷耀的喜帖阿!他要結婚了,可是新娘不是妳!

妳不覺得這是個極大的諷刺嗎?」大紅底色與金字閃亮在丁芷藍眼前,他還加強強調的指著上頭新娘的名字。

 

「別再說了,我不想聽!」她手摀住耳朵拼命搖頭,拒絕接受這殘酷的事實。

蓄留多年的長髮,此刻顯得紊亂不堪,把她清秀的臉弄得好生狼狽。

 

「我偏要說!我是為妳好,要妳看清事實!」程介陽連同喜帖一併寄來的謝卡照片拿出來,

「妳看,說什麼他喜歡長髮,他的新娘竟然還是個短髮俏麗的女孩!就只有妳這種傻瓜才會癡癡守候,

到頭來把自己弄得憔悴不堪,整日以淚洗面,這樣子值得嗎?」

 

「嗚嗚……我好想死……他明明說只要我等他兩年……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,我的心好痛好痛……」

丁芷藍拋下這句話,什麼也沒說便飛也似地逃出大門,留下程介陽一人在屋裡黯然心傷。

   

眼看來到日本渡假也好些天了,丁芷藍只告訴父母她的行蹤以及居住旅館的地址,

至於要何時回台灣還是個未知數。

 

自從那天與程介陽分別後,她就再也沒有連絡程介陽,一個人快速買了機票帶著輕便行李

毅然而然離開台灣那個傷心地,心中雖然擔憂著程介陽不知道過得好不好,一整天心裡都

惦記與懷抱著那天對他嘶吼的罪咎感,但卻又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他、一開口要說什麼才好。

 

回憶至此,紛紛細雨已然停了,窗外景色顯得迷濛。

十二月正是緋寒櫻盛開的季節,沒想到她從小到大的願望是想到日本看日本櫻,

卻還是不爭氣的習慣尋找緋寒櫻的蹤跡,看著以前處於一片氤氳裡的櫻花林,宛若一張信紙般

唯美地張貼在窗前。

 

就在她欣賞著景色的當兒,手機忽然傳來了一聲LINE的訊息通知。

 

「是他?」看到手機上顯示著介陽的名字,一瞬間丁芷藍心中有著她未曾發現過的喜悅。

 

訊息好長一串都像一封信了,很有程介陽的風格,上頭寫著:

 

小藍, 

很抱歉,許是那天被妳直面拒絕,我在心情不佳的狀況下出言不遜傷了妳,

但我實在不願看妳心碎,為了殷耀那種男人而失魂落魄,才會急著要妳看清現實。

 

曾在一本書看過一段話:

「愛情真的無比美好,但它絕對不是生命的唯一……關於愛情,可以情商,何必情傷?更不必情殤。」

那天妳說妳想死,之後就再也不與我連繫,我好擔心妳又不敢貿然找妳,

只能透過向伯父伯母詢問妳的行蹤,幸好妳並不糊塗,否則會有更多人比妳難過!

 

今天傳這些話,最主要其實是我想對妳說,我好想快見到笑容盈盈的小藍!

希望妳早日忘懷傷痛,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~我不勉強妳愛我,但我還是會在這裡張開

雙手歡迎妳來棲息,直到妳找到屬於妳的避風港要離開我也無妨。

  

看完這段訊息,丁芷藍將手機貼近胸口,眼眶泛出淚水、嘴邊竟勾勒出一道許久不見的完美弧形。

 

看完這篇訊息她才後知後覺發現自己真的好自私,只顧著自己被傷,當下卻也從未想過介陽是否也被她所傷。

她對殷耀的感情幾年、而介陽對她的感情又是幾年?他的心痛感怎麼可能比她少呢?

 

從小到大,程介陽就亦兄亦友的一直在她身旁保護她,她的習性、喜好以及她的思緒他幾乎瞭若指掌,

而她卻把他的存在是為一種理所當然,從來不曾仔細思量他對她的重要性。

 

冷靜了這麼久,到現在好像腦子才真正淨空下來,丁芷藍赫然發現這段時間在日本,

思念程介陽的時間竟比殷耀多,而且想要連絡和說話的對象也是程介陽。

 

原來,她對他並不是沒有愛的!

她與介陽的那種愛情是由生活一點一滴無形凝成的,只因「不識廬山真面目,只緣身在此山處」,

這種情愫也許沒有驚天動地的震撼情節,卻可以細水長流綿綿不斷。

 

對於訊息已讀不回的她此刻緩緩走回床邊,坐在梳妝台上打開抽屜取出一把小剪刀,

對著鏡子中的自己,將那一頭長髮毫不留情地剪去。

 

往日情已逝,女人都要懂得多愛自己一點,那個將妳棄如敝屣的男人不值得我們再去苦苦追尋。

 

天空撥雲見日灑下了微弱光線,她滿意的看著鏡中全新的自己,準備趕緊收拾行李,

揮別年年等待花開花謝的惆悵,尋找天天圍繞她身邊永不改變的太陽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─完─

後記:

近日某藝人婚姻事件鬧得沸沸揚揚,心中不免感嘆,愛情真的能夠亙古不變的嗎?

有時候,我們是不是早已經把身邊人當成一種習慣、一種理所當然,而忘了要愛他/她呢?

這篇是我高中時期投稿寫的短文,放眼望去迄今也十幾年了(驚嚇),

文章只有簡單潤飾,裡面的LINE訊息是為了符合現今社會而修改,

當初原本寫的是書信呢(笑),雖然每次都覺得自己以前到底在寫什麼鬼,

怎麼修都覺得好像有哪裡不合邏輯,不過把自己的過去文字記錄下來也是一種樂趣,

與大家分享、希望大家也喜歡^^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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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葛瑞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